照片上寫的是蹄膀,但是事後仔細想想,覺得應該改叫豬蹄,蹄膀好像是指豬的大腿,圍一圈肥肥的腿肉,而我買到的是瘦瘦的蹄子,說真的搞不清楚,只知道最近很想吃滷豬腳,可能是天天看娘家的關係吧,光聽裡面的對話「迪咖
迪咖」的講,口水流滿桌。
材料 蹄膀1隻 蒜粒3個 蔥2枝 滷包一包或八角2粒 調味料 醬油1杯 老抽1/2杯 酒 1T 鹽1t 水5杯(最好蓋過蹄膀) 冰糖1/2杯 | 作法 1.煮ㄧ鍋水,水滾後放入蹄膀過水,約煮5分鐘 2.倒掉熱水,用冷水(有冰水最好,更Q)洗淨外皮 3.將洗好的蹄膀放入鍋中,加入蔥蒜,滷包以及調味料(冰糖除外) 4.蓋上快鍋鍋蓋,開大火,BB叫後轉小火煮40分鐘(若不用快鍋則小火慢燉1個半到2個小時),關火 5.加入冰糖,再開大火煮開(若水分過多則可以略為收乾水分,但不可以完全收乾,會太鹹),即可 |
href="http://blog.xuite.net/groundwater123456/Kitchen/15807210">這裡有詳細的作法。
還有 href="http://evilcapitalismheroes.blogspot.com/2008/11/blog-post_6034.html">這裡。
燉了三個小時的ㄉㄨㄞ ㄉㄨㄞ 豬腳,被沒見過世面的兒子們嫌到不行,哥哥擺出膽怯怕受傷害的神情
(拜託那只是豬腳好不好?),弟弟則做出非常難以下嚥的動作,連一小塊都吃不完。
害我覺得好受傷,私下問哥哥:「有那麼難吃嗎?」他趕緊說:「很好吃啊~可是看了會害怕。」
有機會回台灣,要讓他們嚐嚐真正的豬腳。
Mars,
回覆刪除原來我和你小兒子同一天生日好巧.
祝他生日快樂. 可是做你的兒子好好
哦,有個好媽媽幫他滷猪腳,做蛋糕,好
羨慕哦. 在美國長大的孩子是比較難
接受猪腳的長相. 哈. 我本來也想弄
個猪腳來吃,只是這幾天都有人請吃
飯,弄的我都沒時間來做. Vickie